从依靠感觉、依靠经验到基于理性思维,是人类思维方式的三级跳。从中小学走过来的我们,既然看清了自己曾经接受的教育,就有必要自觉纠正之前错误的思维方式,从而养成一种习惯,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慎用感性思维,警惕辩证思维,培养理性思维。(本系列文章根据作者在北京大学科学素质公开课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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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作为主考官的梅尧臣和欧阳修无论如何想不起来有哪一部上古典籍记载了这句话。苏轼这次考试未获状元,而是得了第三名,据说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这句话出典不明。事后苏轼去拜见主考官,梅、欧叩问这一引文典出何处,苏轼的回答让两位主考官当场倾倒:“想当然耳!”
在我看来,苏大胡子的这个“想当然耳”,不仅指杜撰出这么一个“范例”来论证其主张无伤大雅,而且还暗含了另一层意思:前人所著的诸多“经典”,未尝就不是“想当然耳”。这从苏轼后来带有批判性质的一些论述可以得到一定的佐证;但我这样理解,更硬的理由在于,这(自古经典多出于想当然)本来就是一个事实。
我读中学时,初中语文课本收录了周敦颐的《爱莲说》(学生:现在还有这篇课文)。作者通过有限的案例,加上对莲花“秉性”的描述,得出结论:菊为隐者之爱,莲为君子之爱,牡丹为富贵者之爱。这是一篇借物咏志的作品,按理说我们不必对其有逻辑方面的苛求;但它同时还是一篇论述性文章,很显然,他论述的过程既不严谨,结论更是不值一驳。按照他的论述,作为水体污染标志物的水葫芦岂不同样是出淤泥而不染。将他的结论放到现实中看,我们无论如何不能仅凭一个人对于花卉的爱好来判断其人品和志趣。然而,诸如此类的文学作品早已深刻影响了公众,乃至于我们约定俗成地把梅、兰、菊、竹看成了花中四君子,并不自觉地把这些花卉的爱好者与“品行高洁”相关联。
比《爱莲说》更典型的,还有《孟子》中的一篇作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这篇文章中,孟子如此论述“天时不如地利”: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这个论证未免过于粗糙。如果大家还不够清楚,我们继续往下看他论述“地利不如人和”的过程: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我想先问一句:前面“环而攻之而不胜”的原因,是否完全可能由“人和”因素所导致?怎么就一定能得出“天时不如地利”的结论了?而针对“委而去之”,也未必就是败于“人和”因素。假如这座城池刚好建在雷区,士兵们因害怕雷击而逃跑,岂不是要得出“地利不如天时”的结论?
很明显,孟子是先有了一个结论,然后再虚构论据来证明它,论证的逻辑是不严谨的,引用的论据则是片面、想当然的。尽管其主张“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能得到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的认同,但其论证过程却不能服众。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孟子的另一个论证: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他用有限的案例归纳出了普适的结论,未免失于严谨。
无疑,我们不能以今天的高标准来要求古人,实际上,我的这整堂课都不是要去批判古人。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的祖先囿于他们生活的时代,可以用那样的方式去思考问题,他们给出了许多建立在生活经验基础上的结论,这些结论在一定范围内可能还有一定道理;但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在今天看来很可能是不足取的。而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缺乏这样的提醒,乃至于有许多人不知不觉地秉承了古人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
凭感觉、想当然,这是养成深层次思考习惯必须要克服的第一个大敌。在社科领域是如此,在自然科学领域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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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学里有一篇课文,叫《塞翁失马》,出自《淮南子》,其主题“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可谓尽人皆知。如果遵从这套思维,我们会发现任何事物都难有明确结论,很容易陷入一种不可知的陷阱。其实我们如果遵从形式逻辑的思维模式,结论就变得很简单:塞翁失马,当然是坏事;至于这匹马把胡马引来,那是“塞翁得马”,我们要分析的主体已经变了。“塞翁失马”与“塞翁得马”之间,并不构成必然的联系,塞翁所遇到的,只不过是一次极小概率的偶然事件而已。同样,塞翁的儿子后来骑马摔断腿,与“得马”之间也不构成必然关系;儿子断腿与免于服兵役似乎有一定必然性,但战争的发生却是偶然的。我们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即便是塞翁自己,也不会故意让自己的马走失,或者故意让自己的儿子提前摔断腿;所谓的“焉知非福”,不过是一种自我宽慰罢了。
我这样说,似乎显得很是缺乏“智慧”。但其实我们并不需要塞翁这种撞大运式的“智慧”。务实一点的分析是:“失马”之后,要做的工作是看好其他马匹以免再次走失;“得马”之后,最紧要的是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原本分开的两个马群相互传染疾病(当然,古代不具有这方面知识),同时提防新来的马匹因不服管束而造成破坏,包括年幼的儿子骑陌生马匹的风险。所有这些,都是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具体分析高概率事件,而非虚无缥缈地撞大运。
古代中国类似于“塞翁”一样的辩证高人很多;在这种思想指引下,许多莫名其妙的格言会永远不可证伪(当然也不可证实),比如“邪不压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等,如果你找到相反的事实,它会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其实你把善恶果报的结论颠倒,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维护其“正确性”。
再说说另外一种现象。我看过几届全国大学生辩论赛,每一届、每一场比赛都有一个共同特征:辩手们用得最多的手段就是类比,大家都不断用类比来证明辩论主题的正确或谬误。其中多数类比经不起推敲,但辩手们很少能指出对方类比不当的一面,多数情况下是以另外一些类比(其实常常也是不当类比)来对抗。
我们中学课本上,以及古典名著中,类比手法简直无处不在,这或许是如今大家都习惯于用类比来说明问题的重要原因。大家都熟悉的成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以物喻人的同时,不知不觉就用了不当类比。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容”未必“大”,“无欲”也未必 “刚”。实际上,无原则的宽容对社会可不是好事,大众对于物质的合理欲望则会推动社会进步。
另一个案例是庄子与惠子的“子非鱼”与“子非我”之争。实际上,从“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知”的主体与客体都已经发生变化了,不可类比。我们的中学语文老师,却很少能清楚地指明这一点。
恰当的类比有时可以让人更直观地看清问题本质,不当类比则可能让自己和听众都误入歧途。类比可以用,但必须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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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鼠集体跳海自杀的真伪,方舟子有一篇文章《旅鼠集体跳海自杀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对此解释得很清楚;至于旅鼠主动挑衅天敌,或许是某些旅鼠因感染弓形虫而偶一为之,决不是如课文所说的、周期性的、群体性的常态行为。按照中学语文的教学模式,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概括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作者用一个等同于虚构的案例,跟我们说明了两个大道理:第一,人类认识自然的方法是有局限的,大自然比我们更有智慧(文中直言“看来用通常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是难以解开旅鼠之谜的”);第二,人类必须节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人类也毫无节制地繁衍下去,也许有一天不得不走旅鼠的道路”)。或许,还会有许多教师和学生能从文章的字里行间读出“敬畏自然”四个字。
人类认识自然的方法是有局限,人类也确实需要节制自己的行为,这都没有错,但我们不能通过一个错误的案例来得出这些结论。位梦华的这篇文章无意间反映了另一个问题:在我们试图用科学方法来解释某一自然现象时,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核实这种“现象”是否真实存在。
我们再来看第二个例子,哲学教授严春友所写的《敬畏自然》。这篇文章节选自散文《大自然的智慧》,后者还被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收录。对于这篇文章,我给八个字评价:思维混乱,通篇呓语。网上有全文,大家可以自行去查阅。相信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难以想象这样荒唐的文章会被收录进入中学课本;更加难以想象的是,语文老师该如何来给学生讲解如此前言不搭后语、充满事实性错误、四处竖稻草人且前后矛盾重重的乱文。
第三个例子,则是《罗布泊,消逝的仙湖》,作者是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吴刚,说来还挺巧,他的博士生导师跟我还熟悉,是世界上第一条转基因鱼的研发者朱作言院士。再次按照中学教育模式提炼一次中心思想:这篇文章通过描述罗布泊及其周边环境的千年变迁,向我们发出警示:人类的不当行为对自己家园的破坏力超出我们想象,甚至能在不经意间令山川易景。
乍一看,这篇文章从事实描述到结论推演都没什么问题。其实,如果我们了解更多信息,却可能会对这一推论提出质疑。在严格意义上的“人类”(智人)诞生之前,撒哈拉大沙漠就已经开始形成、扩张,期间猿人和直立人对于撒哈拉地区环境变迁的影响微乎其微。同样,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形成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究竟有多大,需要更系统的分析。至于罗布泊,水面面积从千年之前的数十万平方公里,演变成上世纪初的千余平方公里,再到后来的水面彻底消亡,不同阶段人类行为的影响究竟占比几何?这同样需要全面评估。完全有一种可能,是在自然气候环境变化的大背景下,人类的不当行为助推了最后结果的出现。因此,尽管我认同作者的立意,但不能认同其推论过程。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这三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作者都不是该话题所涉及领域内的专家。我之前多次强调,针对某一具体领域的言论,隔行学者(科学家)的权威性等同于公众。
在我读中学的时候,对于类似“愚公移山”的寓言或者典故,其实是有不少同学提出质疑的,他们会觉得这样的故事未免太假;但对于《旅鼠之谜》《罗布泊,消逝的仙湖》之类貌似真实的故事,或者是貌似有理的推论,学生们未必能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误导。今天的课文可能就是明天的经典,编撰教材的教育部门,以及守护课堂的教育工作者,都应该以比古代经典更严格的要求来对待课本和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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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古是一种病。这种病的初期表现,是相信那些对我们祖先所做出成绩的言过其实的评价;中期表现,是相信那些为了哄抬祖先的伟大而编出的、明显有悖于常识的故事;晚期表现,则是唯古人马首是瞻,无论是价值判断、事实判断,还是对人体或自然界的认识(涉及科学领域),均以古人言论为标准。
再次强调,我们今天这堂课并不是要指责古人,而是要批判今人盲目崇古的错误做派,尤其要剖析对孩子进行崇古思想教育的危害。
我们首先要看清楚一个事实:崇古必然是盲目的,崇古者必须要让自己和受众偏听偏信、对于事物必须要不求甚解。我这样说似乎有点武断,但其实有着很简单而显见的理由。在除文学、艺术之外的绝大多数领域,囿于经济和技术所限,古人在他们那个时代做出的成绩是很难跟今天相比的,由此,崇古主张往往经不起推敲,要推崇古人,只好在一笔糊涂账之下瞎吹牛,先自欺,然后欺人。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一种现象:崇古者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个词就是“博大精深”。认真观察我们就会发现,一个人说某某事物“博大精深”,许多时候是他对这种事物不求甚解的一种暴露。
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崇古者对《易经》的评价。关于《易经》,无论是对其中某些具体句子的解读,还是对其中文解六十四卦部分(经部)的整体解读,均呈“百人百解”怪相,但大家会一致认同《易经》的“博大精深”,顺便还把 “阴阳”两个字给神化,也“博大精深”了。
实际上,百人百解,仅仅能够说明这些人大多没有读懂它而已,与这部书是否博大精深毫不相干;并且,如果我们认真地去分析,会发现之所以百人百解,甚至并不是因为大家真的没读懂它,而是大家“以为”自己没有读懂它。请听我具体解释。
《易经》中的卦象,原本就不过是抛硬币得到的正反面(即所谓的“阴阳”)及其组合而已,古人在缺乏科学方法指引的情况下,依据不可靠的生活经验将这种组合与人的命运相关联,这怎么可能准确、怎么可能经得起验证?这些《易经》的“研究者”(其实只不过是推崇者),由于崇古思想作怪,在发现其荒诞之处后并不是给出直截了当的结论,而是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以为”自己没有真正读懂它,从而以各种匪夷所思的解读方式来“圆”它,让它显得不那么荒诞;或者用一些自欺欺人的另类理解,让它干脆跟占卜脱离关系。
“百人百解”由此而来;“博大精深”亦由此而来。
由此,大家应该不难理解,崇古,与尊重事实、尊重逻辑、追根刨底的科学思维格格不入;当崇古思想成为普遍现象,则必然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从依靠感觉、依靠经验到基于理性思维,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思维方式的三级跳。从中小学走过来的我们,既然看清了自己曾经接受的教育,就有必要自觉地纠正之前可能存在的、错误的思维方式。我期望大家能够逐步养成一种习惯:首先要尊重事实(分清事实和观点),这是讨论问题,以及认识自然、社会和自身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慎用感性思维,警惕辩证思维,培养理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