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她仍然记着那天午后的阳光,那扇窗边柳树的翠绿的枝子,以及坐在窗口的他的惊讶的笑容。因为来自于她记忆的深处和心中那种日复一日的珍藏,那个画面有了一种象古旧纸张那样脆弱而又在空气中慢慢弥散着的气息。那个瞬间早已遥远了,远得应该如同月光下的一片叶子般温柔,但她猛地想起时,却有象刀刃一样让她心痛的寒光。
她是去老乡的宿舍时遇见他的。宿舍里只有一个穿着旧汗衫的男生,她以前从没有见过他。“他呢?”她说着老乡的名字。他把手里的书放下,抬起头看着她。她又问,“他呢?”他说那个人已经出去了。她犹豫地站在那里,奇怪自己为什么还不离开。她解释说自己和那个人不过是同学而已,所以联系很多。一边解释一边奇怪自己为什么如此多嘴。他说,“是吗,那你就是常来找他的那个女生了,他说你总有好书看。”
她那段时间很可爱,可爱得连一惯漫不经心的她都意识到了。每个女子都有象花一样开放的那一次,象是饱浴了一个雨季的雨水,全身的细胞都在那一刻很骄傲肆意地舒展了。她甚至可以感到背后异性们看她时的那种暧昧灼热的目光,以及他们面对自己时那突然变得紧张了的态度。她想,原来就是这么容易。她以为一切的变化都是因为自己会傻笑和作势了。她一面恨着自己的变化,一面又舍不得丢弃诱惑。此刻,她当然也看到了他眼睛里的殷勤。
他把目光闪开去,问她说能不能介绍给他几本好书。他说他是个“文”盲,除了《红楼梦》是什么都没有读过的。她大言不惭地说,除了《红楼梦》,她什么都读过了。说完了她立刻就觉得自己张狂了,只好乾笑了两声,笑声如同她憎恨的班里的一个女生的风格,有几分虚假的意味。
“我走了,请你告诉他我来过了。”她气馁,说话的声音也规矩起来了。
“你要是有好书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他说。
她走出来的时候想,怎么去了很多次,都没见过这个人。然后又问自己,即使见了,又要怎样?已经大四了,莫非还要在毕业的时候上演一次风花雪月不成?但那么一个人,终究还是可惜。人总是这样,一些人一辈子都在彼此的眼皮底下存在的,机缘不巧,却没有相知的可能。但他还是找了各种理由来约她出去,尽管从不说他的用意何在。在大四的时候,人们把他们这样的人看成是饥不择食。其实,她比谁都清楚,就是给她另外一个四年挑选,也没有谁能好得过他。但毕竟是大四了,她已经没有了那种飞蛾扑火的勇敢。毕业之后,他回他的老家去了,她则到北京栖了身。
很多年之后,她和一个女友说起他,“他后来居然到北京来找过我,他毕业一年之后就考研到北京了。”她说到那里时,心中有些疼痛。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她的地址,居然在一个阴沉沉的下午出现在她的办公室门口。她一时想不起他来,但还是在心里说这个人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样子,然后她认出了他的笑容,扔了手头的文件,站起来问,“怎么是你?”
他有些得意,“当然是我。”
然后他说他已经在北京读研究生了,毕业之后就一直想到北京来。她心潮起伏,有些惊奇地看着他。因为人生的大多数,都是分手多于重逢,很多难忘的人,碍于一面之缘,只能埋在心里逐渐老化和忘却。她坐在那里,默默地听他说话,心中却仍在感慨:他若能早些来到北京,她的一切会是多么地不同。他问她周末愿不愿意和他去看画展,并说以前在学校时就想和她进一步发展,可因为临近毕业,分手在即,觉得说开了反而不妥。这次他考回来了,自信心比以前总是多了一些。他自嘲一样地说,而她却笑不出来。他注意到她的安静,小心地问,“你是不是很忙,想让我走?”
她不忙,但却不能不让他走。后来每逢有人说起姻缘注定的那句话,她都要在心里冷笑。因为他和她有很多次都是一个在姻缘里面站着,另一个则象作对似地站在外面,两个人面面相觑,满脸是心照不宣的苦笑。那个北京的秋天的下午,只不过是她一生劫数的序幕。她就在他得到入学通知的那个月里,刚刚认识了一位男朋友,人也帅,也洒脱,也爱她。说起来,真是和他一模一样的。谁说姻缘有数?姻缘有时候不过是一两个月的事情!
她和他一年半载地打次电话,问侯完了,各人过着各人的生活。
她恋爱着,和男朋友用电炉烧菜,用饭票买米饭吃,周末的时候偶尔会在北京的一些安静的公园里打发些不甚浪漫的爱情。两个人常常磕磕碰碰,就像他们那掉了瓷的饭盆一样,爱情越来越少去那种原生的形状和魅力。男朋友早她两年出了国,然后就从她的视线里消失了。她倒没有生气,反而有一种解放了的感觉。解放了之后,就想去和他说清楚。她长大了几岁,心里有些悟了的感觉,知道爱几乎就和一个人的性取向一样,生而如此,不需理由,是她控制不住的。但两年过去了,她不知道他还象不象以前那样有跑到北京就来看她的傻气。说实在的,谁对谁有义务要那样守节似地爱下去呢?两年的时间,能遭遇多少回爱情!她的一个女朋友都嫁过两次了。
有一天在王府井的一个商店里,她看见了一张她没有刻意要记住却永生难忘的女孩子的脸。他和一个面带稚气的女孩子也在那里逛店,她那天在王府井的好几个店里都瞥见了他们的影子。他手里的购物袋越来越多,女孩子手里的零食也越来越丰富。她悄悄地走开,心里好生苦涩。回到家里,竟比和男朋友分手了的时候还要心痛。冷冷清清地胡吃胡睡了几天后,她有些赌气一样地联系了托福学校。象秦湘莲一样,她心里有些气冲霄汉的烈女情节,虽然她没有合法的理由让自己上升到复仇或自杀的传统高度。亏了托福和GRE,否则,像她这个灰心丧气的人竟是连一点抒情的手段都没有了。一年之后,她接到了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录取通知书。她登上飞机的一瞬间,象刚上大学时第一次坐在火车上一样,心情竟有几分天真:说不定真正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呢。
在加拿大的一个北方的城市里,她学习之余,周末去一家中餐馆打工。老板是个很早从国内来的留学生,才买了那家餐馆不久。她平日在学校写论文,周末则到那里和中国人说话,挣些买菜的零钱。生活不冷不热地过着。她的心情和那里的天气一样,雪花多于春花,甚至有时连雪花都没有,只是一味的北风,寒冷潮湿,直刮到她的骨头里。唯一可盼的就是她的硕士即将拿到,夏天到了的时候她就要到东部的一个学校去读博士了。
那年圣诞夜的晚上,餐馆很忙,老板叫了许多人来送餐。她在前台接了一个外卖的电话后走进餐馆的厨房,见一个男子正站在那里和人们说话。她不能不朝那个人看去,因为他的样子是那么地与众不同又是那么地熟悉。她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惊叫了起来,“你这家伙,怎么会在这里,你还记得我吗?”她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他,居然脱口而出叫他是“家伙”。他愣在那里,盯了她一阵,快步走了过来:“还问我,我倒想知道,你是怎么来的?”旁人看着他们乐:“不用问也知道你们肯定有一大堆故事了。”
晚上十点后,老板把门关了,员工和老板的朋友们都坐下来吃饭。老板笑着说,今天是圣诞,大家喝什么酒都行,尽管到吧台上去拿。他和她坐在一起,问她是怎么来这里的。她有些控制不住地傻笑:“天,怎么会想到在这里见到你?我们怎么老是在想不到的地方见面!”他问她的经历,她说她是自己考出来的,他又问她什么时候会把丈夫接出来。她老实说自己连男朋友都没有。他楞了一阵,说,“我以为你孩子都有了好几个了,上次我给你过去的同学打电话,还问起你。他说你早已做陪读去了。”“你呢?”她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打工?”他说这个餐馆的老板是他的大师兄,圣诞夜生意忙,他是来帮忙送外卖的。他又问她是何时来的,什么时候和男朋友分了手,她说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他脱口而出,“我在北京一直单身,你又知道我在哪儿,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她苦笑着说自己有一次在王府井的商店看见他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他身上提着很多购物袋,那个女孩子却空手,所以她没有走过去。他摇着头,说自己从不曾给女孩子拿过购物袋。她不再说什么。他突然低声叫了起来,脸色苍白地问,“你是说在王府井?是在三年前的冬天?”她点头。周围的人们大声说笑着,他把身子欠过来,说了句什么,她没有听见。他又说了一句什么,见她还是没有反应便苦笑起来。她耳朵里只听见人们的喧哗和乐声,见他苦笑,便有些茫然地看着他。这时,别人把一瓶酒放在他们的桌上。他把瓶盖子打开。酒的气味象精灵一样立刻从瓶子里跳了出来,在灯光的晕圈下流泻着,与食物的热气融合著,在人们的笑声里跳跃着。暗夜的每一个角落都似乎被那种气息浸透了,她感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
他把一点酒倒在一个小的量杯里,然后往她的咖啡杯子里折了进去,接着又从别人手里接过咖啡壶,把咖啡往她的杯子里加去。“我以前也做过招待,知道一点配酒,”他说着又给自己配好了一杯,又道,“这是贝雷斯,你试一试好不好?”这时候,一个女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路过他们的桌子时,身上还带着一股雪的乾冷寒爽的味道。那个女孩把手套摘下来,把手往他的脖子里放了进去,然后看也不看对面的她,就笑着走到前台和餐馆的老板说话去了。他整理着自己的衣领,有些尴尬。“是你的女朋友?”她问,心中翻江倒海,却仍要故作镇静,“怎么又换了一个?这和我在王府井见到的那个不一样嘛!”他不回答她的话,脸上又恢复了那种专心的样子,轻轻用一根塑料管将她的杯子里的液体搅动着,然后又催她尝一下。她喝了一口,咳嗽着,眼睛不由自主地发烫起来。心里说,竟糊里糊涂把他丢了四次了,否则在这个地方碰见他,倒是可以演绎出些浪漫故事呢!他在一张餐巾纸上写了几个数字,正要说什么,那个女孩子从前台走回来,拉着他站起来。他把那张纸推了过来,一边被那女孩儿拖着趔趔且且地朝前走,一边回过头说,“给我打电话。”
她在那里坐了一阵,咖啡渐渐冷了,但她还是喝了下去。趁着别人热闹的时候她走了出来。灯光从厨房的门缝里流出来,地上的薄雪给她一种虚幻的感觉。她的舌尖依然有咖啡的苦味。她想起很多年前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在自以为是地戴着纯兰色的塑料发卡穿着粉红色的上衣。生活竟然能够那样地错误和美丽!她把车打了起来,从反光镜里看见他从厨房的后门追出来。他向她招手,她却没有回头,只是朝反光镜里的他把手举了一下。他跑到她的车子旁,敲着车窗玻璃,用手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她点头。
那晚回家的路是那样地漫长。节日的灯火在她的眼里一下子苍白了。
到家中时她已疲惫不堪。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放着衣服,报纸在茶几下扔着。几只脱水的苹果在盘子里放着,一层浮土盖着那张暗色的茶几。她把沙发整理好,打开了电视。节目索然无味,屋子里越来越安静。她走到窗户跟前,把两扇窗都打开了。街上往来的车辆的噪音,轰地一声便全拥了进来。她突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欲望,因为夜在她的规则的心跳声中越来越无法忍受。她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是他的那个电话号码。她走到电话旁边,手放在话筒上,一个声音象水泡那样从她的心里骤然冒了出来:是我……
是我。她自语般地说。
风在树梢的颤抖,空气里的潮湿和凝重,还有通明的夜色,一时都向周遭退去。
只有那个声音象水泡一样冒出来又消失:是我,是我,是我是我是……
世界是可怕的安静,声音则让她心悸。她听见自己象演习那样地重复着,除那之外,她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就象一个人刚刚从游泳池里探出头来,耳朵里灌满了水,景物依然,但心中不安着,因为已不知道自己和世界究竟隔绝了多久…
她在沙发上坐下,感到自己是那么地疲劳。对面人家的阳台上的彩灯在雪夜中忽明忽暗,从她的退色的白亚麻窗帘上照过来。拨到第五个数字时她已经彻底气馁,她把电话放好,望着茶几上她手指从灰尘上划过的痕迹轻轻苦笑起来。即使是这样的节日,她都没有办法找出释放自己感情的借口。她和他什么都不是,别说是恋人,连朋友都不是。从一开始起就那样,如果他们真地有过所谓的开始。所以,就是没有女孩子把手放到他领子里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站起来,走到储藏室的门口,从最高一层的格子里摸到一个纸箱。那里面是一棵塑料圣诞树。她把树打开,把叶子一片片展开了。树在她的餐桌上立着,上面只有七八只彩灯还能闪光,她看了一阵,从自己的头发上解下一枚褐色的发卡,插在了树的中间。她从冰箱里拿了水果和冰水,放在茶几上。她在沙发上躺下。她已经租了七,八个录像片。等把这些电影看过了,就是第二天了,然后她就会疲劳得去睡;等睡醒了,她敢肯定节日也就过完了。有多少个节日她都是让自己如此冬眠的。
他是那年七月结婚的,他打电话来请她去吃饭,她说自己忙,不能去。但后来还是买了一瓶酒送去了,买的是贝雷斯。其实心里是一点用意都没有,她只是喜欢那酒的味道和喝那酒时的烦琐。她把酒放在他办公室的桌子上时,却突然想起了那个午夜的情景,自己发根里的中国饭的味道,他的在纸巾上写的字,以及她当时舌尖上那种浓郁刺心的痛苦。他把她送到楼下,看着校园里郁郁葱葱的草坪说:坐坐吧。他们就坐在草地上。远处是一群群聊天的学生。夏天的阳光很清凉,几乎就像她很多年前第一次在母校见到他时的那样美丽,只是她的心已经不再象那时一样能很轻松地无知无畏。她想把很多话都告诉他,但觉得其实他什么都知道,否则他为什么会在北京时和自己那样地不熟悉,仍要来找自己。她轻声说自己再过两个月就要到东边读博士去了。他说自己两年后就要博士毕业,想回国做教授,但太太不大想回去。她说,也许你太太过一段时间会变主意,要不变的话,你就只好变一下吧。他转过脸表情怪异地看着她说:人生好奇怪,我们两个人居然会在这里说这种话。她说:不要奇怪了,我们绕了大半个地球,能在这里见面已经是缘分了,这简直就象上帝的恩赐一样。他嘲笑着说:瞎扯,既然是他的恩赐(说到“他”字的时候,他用手指了一下天上),怎么会……他说到那里戛然而止。他声音里的那种沧桑令她躲闪着他的眼睛。她在沉默中看着自己的鞋子,脚趾上的淡色的指甲油有些剥落,流露着些她生活里风尘仆仆的无奈气息。不知坐了多久,她站起来说自己得走了。她说完了就从圆形草坪中穿过去。走到路那边时,他还在对面坐着,远远地向她挥了挥手。她又走了几步,回过头去,他已经不在了。人流中竟怎么也分辨不出他的身影。
她到了东部后,碰见了几个追求者。她仔细想了一阵后,和一个没有什么毛病的博士逐渐步入情网。以后的日子里,一惯安静的她越发安静。她有时候会想,浪漫也浪漫过了,苦也苦过了,权衡也和自己权衡过了,还要怎么样?她清楚自己的心态早已不是白纸一张了,但哪个在外面飘的人,心里不是被生活的浓沫重彩改变得面目全非?心里不管是白色的还是混色的,能按步就班地生活下去就不错了。
一年冬天,她回到那个城市去开会。一天下午,她想起自己从前打工的餐馆,就去了。老板还是那个老板,见她进来了又是吃惊又是高兴。说着说着就把话题扯到了他身上。说他近期要回国去了,“你来的正好,他见了你肯定会高兴的,”老板说着便把他的电话号码写给她。她出来后,找了个公用电话就给他打了过去。他的声音听起来丝毫没有他本人那样有魅力,她甚至疑惑自己如果是双目失明从来没有见过他的话,究竟会不会十多年了还这样对他念念不忘。但很快地,她的疑惑就彻底消失,她开始说自己为什么回来的,回来了几天。她不知道自己该和他怎么说话,但觉得自己必须和他解释一下。她本想用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平平淡淡的生活概括完,但那一次她的话很多,因为不说出来,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亏欠自己的东西也就更多了。她的声音颤抖,手心也出了汗,象她在系里给大家做课题报告时那样紧张。她最后只好把电话扔在一边。她望着街景,心里一再对自己说要镇静下来。他在那边不停地问: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了?喂,说话呀!她把电话又捡了起来,说:我过一会儿去看你。
她到了他的家门口时,按了门铃。过了一阵,他迎了下来。他说他在凉台上已经看见她了。他说着往回走,一边走一边问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等等。她跟在他的后面,他朝楼梯上走去。他的背影给她一种窒息的感觉。因为很多年来第一次,她和他不是不期而遇,而是有备而来,要面对一些从来都不在那里然而却无时无刻都在她心里象蜂鸣一样细小的低语。
他的客厅很乱,空心面,茶,可乐,书,报纸统统扔在餐桌上。他说自己马上就要回国去了,家里乱得落花流水。如果知道她来,他也许多少会收拾一下。又说房子乱是乱,但就他一个人,还过得去。他有些手足无措,说话也罗唆了,不知道该把她安顿在哪里坐。他把一个椅子上的衣服拿开,让她坐下。她问他的工作,甚至身体,好像他们都垂垂老矣,明天就要撒手人世一般。他说话时不止一次地说到“一个人如此如此”的话,说得很漫不经心,象家常便饭一样。她警觉起来,问他他妻子毕业了没有,他说妻子已去美国工作,尚无和他同返国内的意思。又说他一直想回国教书,但妻子有妻子的道理。她想说些安慰的话,但知道既然他要选择了回去,什么都已经在心里权衡过了,劝他反是客套了。他问她结了婚没有,她说一年以前已经结婚了。听到那里,他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嘲讽的微笑,“我们总是步履不一致。你说老实话,我们认识这么久,我难道就没有一次让你动过心吗?”
他已经有些变老,鬓角里有几星灰发。她自己其实也老了很多,有时候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竟会有几分嫌恶的心情。但看见他的老却更让她意识到多少时光已经过去了。其实每一次见他,他都没有什么新的东西来欢迎她,唯有那种沉默和衰老,却是让她最为心痛的利器。
她有些心酸,说:“岂止一次?!”
他本已经把脸转过看着外面的凉台,这时回过头来,仿佛很惊奇,“真的?”
她越发难受,低下头,翻着桌上的一张报纸。
他就那样站着,望着她。过了一阵,他才象想起什么似地说,“我这里有你意想不到的东西,”说着就把一只打好的箱子打开,在里面翻了一顿,然后拿出一个纸袋子。把纸袋去掉,是一瓶贝雷斯。她心跳着,问,“你买了要带回去?”
“不是,这是你送我的那瓶。我其实一直很少喝,所以就打了包。”
看着那只瓶子,她的眼睛里就不由有了雾气。
“我不知道你会喜欢这种酒,不然,我会再给你买一瓶,”她说。
“不用了,我并不是一个爱喝酒的人。这瓶就已经很好。”
他说罢,走到厨房去,过了一会儿,端了两个玻璃杯出来。他把一张姜色的野餐盖布铺在客厅的地毯上,把酒,杯子,咖啡壶都放在上面。他们相向而坐,默默地对饮。她喝了几口,他欠了一下身起来,又给她加满。她没有拒绝。她在东部的这几年,生活更是简而又简,她不喝酒,也厌恶咖啡,冰箱里总放一大罐冷水,牛饮一样地灌下去。那就是她的生活。但她不能扫他的兴。
他说,“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到你们单位看你的事情吗?”
她点头。
“我去北京时买的是站票,站了十几个小时。到了以后,洗了一个澡就去看你。我有时候想,如果时间能够倒回去,如果我当时就把这些话都告诉了你,我们现在的结局是否会不一样。我以为自己考到了北京就和你有了机会。”
房内安静异常。时光在她心上吃力地倒转,象笨重的木轮那样在泥泞里绝望地挣扎着,把她的心都要碾碎了。
她说,“我不知道。我当时那么年轻,正和别人在一起,你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资格。”
“那么后来呢,他走了以后呢? ”
她看着他,好容易才有了说话的力气,“后来是你又和别人在一起。我在王府井看见你以后,觉得自己无论如何得离开北京不可,过了几天后,我就去报了托福班。”
他叹了一口气,然后站起来,走开了。他一会儿拿了一本像册过来,他翻到一页让她看,“你看见的是不是这个人?”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她点头。虽然只见过那个女孩子一面,她却是永生难忘。他的手指有些抖,飞快地翻着像册,然后又指给她一页看,那上面全是那个女孩子的照片:穿着幼儿园的白色的围嘴的,系着红领巾的缺着牙大笑的…然后他的手指在一张全家福上停下来。那上面是年轻时的他,那个女孩子,还有一对中年夫妻。
“她是我妹妹,”他看着她,象刚复了仇那样,痛苦,激动,“她那一年刚考到北京来上大学。”
她泪如泉涌。
“我圣诞夜和你再见时,你说起王府井,而我说的话你却没有听见。后来我妻子走进来了,你站起来就走了。你以后再也没有找过我,甚至没有过电话。我以为我从来在你那里没有一点位置,”他把像册放在了桌子上,目光直视着她,“其实我当时才和我妻子认识不久。”
“我怎么给你打电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她一进来就把手放在你的脖子里……彼此泣不成声,再也说不下去了?
“你为什么不问我?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一次,”他说。
她在自己的包里找着纸巾。她已经到了那样的年龄,包里几乎什么都有:证件,钱,口红,外加一点下意识的惰性和几分在谋生中养成的俗套。不象从前,她是什么都没有的,只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傻气。找了半天,竟是怎么也找不到,她越发伤心。
他把一张纸巾递过来,无可奈何地苦笑着,“你为什么对我总有那么多的矜持?”
“那不是矜持,”她说着又一次热泪盈眶,她这一生里只对一个人矜持过,那就是他。她低下头把面前那杯咖啡端了起来一饮而尽。他又要为她斟,她止住了他。她向窗外看去,窗帘的一角挽着,正是冬天午后太阳乍出的时候,阳光没有什么热力,但恍惚中却非常地刺眼。
她走的时候,象是永别一样叮嘱了他很多,好像自己的话能在他的生活里起一些作用。其实她自己知道,他以前是怎么生活的,今后还会怎样生活下去,那些话根本连点缀都不够资格。他要她把那半瓶酒拿去上路。他已经如同一种气息一样永藏在了她记忆的深处,即使她不刻意,也早已排遣不去了,还需要带什么东西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他吗?她把酒放回到桌子上,说自己不想带走。他沉默了片刻说,也好,这东西终究在我这里放了好几年了。她在离开他的一刻说:我对你说的话已经说完了。她静静地看了他一阵,直到眼前这个男子的形像彻底地抹去了她心里一直牵挂着的那个少年。以后的日子里,他会这样地在她的心里保存下去。她会离他越来越远,直到他变成暗夜里陌生遥远的景物,在她的记忆里无可奈何地沉淀。
再见,她对他说。
她知道,这个再见,绝对不是人们常说的那个再见。
回到东部以后的很长时间里,她的生活按步就班。她以为自己真地把他忘了。一天,电视上的一个广告吸引了她。画面上是一个非常嘈杂的酒吧。一个女子在和女友们谈话。一个男子走了进来,大声地问她要喝什么酒。女子说贝雷斯,男子听不见,又一次大声地问:什么?女子便把手放在她的唇边,很陶醉地呼吸了一下,然后张开手,象吹拂一些花瓣那样把手上的空气吹了出去。
只有一种酒的气息能象花瓣一样从掌心上翩然起飞。对面的男子立刻意会了……
她怔怔地坐在那里,一种久违的忧伤如同潮水,慢慢地在她脚底散开升起,淹至了她的喉咙,眼睛。
即使在那么嘈杂的环境里,一些幸运的人终是可以意会。不像她和他,无数次象掉在陷阱里一样地相遇了,而分手却是冥冥中不可躲避的命运。她伤感地想,即使是有一天和他在一起了又要怎么样?她已经习惯了思念。思念他就是爱他,至于还有没有别的形式的爱情可以给他,她已经全然不知也根本不会了。